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
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
第一条 为满足石家庄极特电子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需要,建立素质优良、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,规范员工持证上岗工作,依据《石家庄极特电子公司员工持证上岗管理规定》(河北极特制〔2013〕67号)和《石家庄极特电子有限公司SMT贴片加工企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结合我公司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极特电子有限公司全体在岗员工。
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持证上岗,是指公司的在岗员工必须按照所从事的职业或岗位规范要求,经相应的职业资格认定、职业技能鉴定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、培训或考试考核,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后,方可上岗。
第四条 公司持证上岗工作实行“统一要求,规范管理、分级负责、稳步推进”的原则,首先在国家、行业和公司推行准入制度的主要岗位推行,逐步全面铺开,最终达到全员持证上岗,同时实现教育培训、持证上岗、薪酬待遇等密切挂钩。
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持证上岗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,主要职责是:
(一)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及上级单位有关持证上岗的各项规定、标准及各项工作部署。
(二)负责公司持证上岗实施细则、取证需求分析的制定和具体实施。
(三)负责落实公司与持证上岗工作相关的教育培训,以及持证上岗与教育培训、薪酬待遇等的挂钩工作。
(四)负责石家庄极特电子公司与持证上岗有关的信息发布、资格审查、申报汇总、考核评价、证书管理及相应资格复审等工作。
第六条 各相关部门应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部门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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